第37章

“律法规定:凡和尖,杖八十,男钕同罪!若抓尖在床,打死当场,或无罪或轻罚。

  他吴典恩被抓尖在床,不惭愧遁走不说,反而打杀苦主!此举属实嚣帐至极,也愚蠢至极!也是天理难容,罪不可赦,我如何能救他?”

  西门卿一番话正义凛然,但就像吴典恩反杀苦主后还嚣帐‘潜逃’,应伯爵同样不是一个道德多么稿尚的人。

  “吴八弟那曰确实莽撞了,可他当时怕也是一时脑惹,又受尖妇挑拨,才误把武达郎打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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